
宾夕法尼亚州签署新法:明确要求AI生成及修改广告必须标注提示
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州长乔希·夏皮罗(Josh Shapiro)于周四正式签署《人工智能欺诈性广告法案》(Artificial Intelligence Deceptive Advertising Act)。该法律要求对所有经人工智能显著修改或生成的广告进行明确披露,涵盖静态图片、视频、音频及纯文本等全媒介形态,且披露标签须采用与广告相符的格式呈现。
核心要点
- 法案正式确立:宾夕法尼亚州州长乔希·夏皮罗签署《人工智能欺诈性广告法案》,以立法形式规范AI生成广告的使用。
- 强制披露标准:任何经人工智能“显著修改或生成”的商业广告,均必须包含合规披露与标签说明。
- 多媒介形态覆盖:新规覆盖静态图像、视频、音频以及纯文本等主流传播形态,消除监管死角。
- 格式一致性原则:法案明确要求披露标签必须采用与广告本身对等的媒介格式呈现,确保受众清晰知情。
详细分析
州长正式签署《人工智能欺诈性广告法案》
据相关媒体报道,宾夕法尼亚州州长乔希·夏皮罗于周四正式将《人工智能欺诈性广告法案》(Artificial Intelligence Deceptive Advertising Act)签署成法。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创意生成与营销传播中的普及,利用算法批量产出推广内容的做法已成为常态。该法案的落地,标志着宾夕法尼亚州在针对商业广告中应用AI技术方面建立了明确的法律准则,旨在防范虚假信息与欺诈性商业宣传,进一步维护消费市场的知情权与透明度。
明确界定适用范围:涵盖AI“显著修改与生成”
根据该法案规定,只要商业广告内容属于“经由人工智能显著修改或生成”(significantly modified or generated by artificial intelligence),就必须依照法律承担相应的披露义务。该界定不仅包含完全由算法从零生成的合成内容,也包含了在既有素材基础上利用AI进行深度修改的衍生素材。这一界定标准直接聚焦于AI技术对广告真实性与表达形态产生实质影响的环节,确保商业主体在借助AI工具提升生产效率的同时,不能掩盖技术参与创作的事实。
覆盖全媒介形式并要求同格式披露
在具体的执行细节上,该法案没有将监管局限于单一媒介,而是全面覆盖了静态图片(still image)、动态视频(video)、语音音频(audio)以及纯文本(text)等所有主要呈现形式。此外,法案特别强调了披露呈现的格式对等原则,要求标签披露必须以与广告内容相同的格式呈现。这意味着视频广告需要呈现清晰可见的画面提示,音频广告也必须在听觉层面包含相对应的合规说明,杜绝广告主通过隐蔽手段模糊AI参与痕迹的行为。
行业影响
《人工智能欺诈性广告法案》的正式签署,对整个人工智能广告营销与数字商业生态带来了多方面的深远影响:
- 广告生产与审核流程的重构:各大广告主、数字营销机构和创意制作公司必须升级合规标准。团队在采纳生成式AI工具时,需要建立全生命周期的素材使用记录机制,确保在投放环节能够按要求配套生成符合规范的声明标识。
- 强化数字内容溯源与标识技术需求:由于法案涵盖了静态图像、音频、视频与文本全模态,行业对自动化AI内容检测、数字水印以及格式化标识植入等技术方案的需求将大幅上升,推动技术开发商加速合规工具的研发与集成。
- 推动跨地区AI立法风向转变:宾夕法尼亚州推行强制披露制度,为各地区探索生成式AI在商业宣传中的合规边界提供了具体的立法范本,预计将进一步推动多地对AI虚假宣传的监管协同。
常见问题
哪些广告必须添加AI标签?
根据该法案,任何被人工智能“显著修改或生成”的商业广告都在监管之列,包含静态图像、视频、音频或纯文本广告。
法律对AI广告标签的呈现方式有什么要求?
法案规定,AI标识必须采用与广告本身相匹配的相同格式呈现。例如音频广告须包含可听的合规提示,视觉广告则需在相应画面中包含可见的说明。
为什么该法案要求覆盖音频、视频和文本等全部形式?
由于当前生成式AI已具备跨文本、声音及画面的多模态生成能力,将全媒介形态纳入监管能够有效防止合规漏洞,全方位保障受众在不同接触场景下的知情权。


